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计划)2013-2014年进展情况调查。请参与卓越计划的院(部)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jyk.jwc@aust.edu.cn)报送如下材料:
1.对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年)内容框架》(附件1),提交实施工作进展报告。
2.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附件3)。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