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校政[2014]46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本年度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进一步鼓励在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引导广大学生和教师积极投入到学科竞赛的实践活动中来,现对2014年度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奖励,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国际级学科竞赛、“挑战杯”系列赛事。
2、国家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举办并列入教育部、财政部“质量工程”支持的竞赛项目,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和批准的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
3、省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单独分类)、行业协会(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省级政府部门(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和技能竞赛,以及省教育厅参与举办的其他重要省级赛事。
4、大学生英语竞赛:由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英语竞赛。
5、校级学科竞赛:与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相对应的校内选拔赛,或由教务处、校团委牵头组织的,由学院(部)承办的全校范围内的学科竞赛(至少3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
二、统计方式
“挑战杯”系列赛事请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确认后统一报教务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由参赛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大学生英语竞赛由外国语学院统一报送,各学院不必单独报送,校级学科竞赛由承办学院负责报送。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根据参赛情况,详细填写《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各类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本表仅实用于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只报送所承办的赛事。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
统计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sjjxk@aust.edu.cn,
四、其他
为广泛构建学科专业技能竞技平台,鼓励更多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对于未列入《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校政[2014]46号)奖励资助范围的其他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学校在参赛、耗材、制作等方面仍给予支持,经参赛学院申请,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凭相关发票和参赛结果予以报销。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