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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1月14日 14:11  点击:[]

 


教务[2016]5号

签发人:黄友锐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校政〔20131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编在岗教师(含实验系列教师、“双肩挑”教师)。

二、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近5年内,教学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每年至少独立讲授1门本科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当量学时(“双肩挑”教师不少于130当量学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负责人;

3.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学生测评平均成绩连续2年位列所在学院(部)前5%

5.对于实行全校统考、量大面广(全校2/3以上本科专业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其学生统考平均成绩位于前3名。

三、评选办法

1.教师自愿申报,每个学院(部)可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1名。候选人需填写《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推荐表》12份,并提供支撑材料,于20163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 教务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计分。计分项目包括:A.教育教学研究、B.教学成果、C.教研论文和教材、D.学生统考成绩、E.学生测评、F.学科竞赛、G.学术兼职。各项计分均以近5年内候选人为主要完成人且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业绩为依据。

K = KA + KB + KC + KD + KE + KF + KG

取积分K最高的前五名,作为“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

3.对此五位候选人,再进行微课教学,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计分L,按第一至第五位,分别计100分、95分、90分、85分和80分。

4.X = K × 75% + L × 25% 计算得分,取得分前2名为教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四、奖项设置

教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奖励奖金每人20000元。学校发文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2015年度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1、 教务[2016]5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理工大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教务处 印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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