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度单位工作考核的安排意见》(校发〔2016〕12号)文件精神, 2015年度学院教学工作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2〕30号)之“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请各学院(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具体考核指标及计分方式如下:
一、课堂满意度(A)
该指标由教务处查阅当年度两个学期学生评教统计结果,计算各学院(部)教师测评平均分,并排名计分。
二、教学管理(B)
1.质量监控(B1)
学院(部)需提供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文件、教学检查原始记录、领导听课记录、教学考核奖励措施(附表彰文件),教务处将根据上述材料计分。
2.考试管理(B2)
该指标由教务处查阅相关记录,排名计分。
3.成绩管理(B3)
该指标由教务处查阅相关记录,排名计分。
4.教学保障(B4)
学院(部)需提供本单位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措施,包括优秀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公开课等,同时报送表彰文件。教务处将根据上述材料排名计分。
三、教学基本建设(C)
1.教学规范(C1)
学院(部)需提供本单位2015年度两个学期上课教师任课情况一览表,表中应包括教师姓名、任务课程、职称、学位等信息(见附表1)。教务处将根据学院上报情况以及教务管理系统原始材料,计算各学院(部)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比例、高职称学历教师任课比例,并排名计分。
2. 课程建设、双语教学与教研水平(C2)
开新课、双语课按照教务处备案及实际开课情况,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和计分。学院(部)需提供本单位教师2015年度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见附表2),并附期刊目录及论文复印件等材料,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并排名计分。
3. 专业建设(C3)
2013年度,学校未组织相关评估,此项不考核,各学院(部)计分相同。
4. 实习基地建设(C4)
该指标由教务处查阅相关记录,排名计分。
5. 教材建设(C5)
学院(部)需提供本单位教师2015年度主编(副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一般教材汇总表(见附表3),并提供主管部门批文、教材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等材料,由教务处统计及计分。
四、实践教学(D)
1.毕业设计(论文)(D1)
选题来源于科研比例,按照教务处统计结果排名计分;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合格率,根据2015年度教学档案归档检查结果排名计分。
2. 实验(D2)
该指标根据2014年度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检查结果排名计分。
3.导师制(D3)
学院(部)需提供2015年度本单位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参与教师省级以上科研立项、大学生主持校院两级科研立项)的学生名单、项目名称汇总表(见附表4)及支撑材料;需提供2015年度学生个人获批专利汇总表(见附表5)及支撑材料。教务处按照上述材料排名计分。
4.实习(D4)
该指标根据2015年度教学档案归档检查结果排名计分。
五、质量工程(E)
该指标由教务处负责分级别统计和计分。
六、教学效果(F)
1.英语四、六级通过率(F1)
该指标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并排名和计分。
2.督导评教(F2)
该指标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并排名和计分。
3.毕业率、学位率(F3)
该指标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并排名和计分。
七、教学成果奖(G)
该指标由教务处负责分级别统计和计分。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