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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任佳佳等131名同学转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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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21 号)及《安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务〔2015〕17号)文件精神,2016年3月,学校组织实施了2015级普通本科生定额择优转专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转入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和校长批准,同意任佳佳等131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相互协调配合,于4月5日之前完成转专业学生交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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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转专业学生名单.doc
2、 教务[2016]21号--关于同意任佳佳等131名同学转专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