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附件1)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和时间
请各学院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附件1)。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数据填报,此通知发布之前已上传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尚未上传数据需按照最新模板(附件2)进行填报,后续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填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实时更新实习数据,及时发现、解决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高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与实习经费发放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教务处王萍(舜耕楼213室),电话:6668047(68047)。
附件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附件2: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