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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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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数: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面向指导教师和2027届毕业生集中开展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又要指导学风,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2027届毕业生要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自觉抵制一切学术不端行为,杜绝抄袭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二)选派指导教师

各学院要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其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安排师生相互见面并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督促指导教师按计划做好课题申报和选择确认工作,确保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拟定、申报录入、学生选题确认、相关材料填报与归档等,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课题确定以后,应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完成课题的申报录入工作,在学生确认课题以后,通过维普系统查看学生选题的情况,予以确认(或取消),及时完成课题确认工作。如发现有错选和漏选的,要主动与学生联系并向学院汇报协调解决。

(三)选题与审核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来源于科研项目、工程实践或自拟课题等,选题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尽量结合科研项目、生产实际与实验室建设工作。选题中对接安徽省“1188”产业体系的工程实践类课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选题以实验、实习、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课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70%。鼓励学院对接相关企业征集实践类课题。所有课题须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立题依据、实施条件及预期成果要求;课题难易程度应当适中,实行一人一题,严禁同一课题供不同专业学生选用,防止选题管理出现混乱。

课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系和学院要对课题的规范性和难易度进行审核,对不合格课题应立即予以调整。课题审核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动的,须由指导教师在维普系统线上填写课题申请变更表,由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进行变更。

学生凭学号和密码进入维普系统,点击论文选题(学生)菜单,在对话窗口查看本专业所有课题的有关信息,点击选择所要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完成后出现所选课题的提示,等待教师确认后,学生的课题即可选定。学生要及时查看有关选题及教师确认的情况,如有疑问,应及时和指导教师联系或向所在学院咨询。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课题已确定的学生,要及时、精心开展指导工作,定期检查进展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在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及时解疑答惑,并填写指导过程记录。

学生要按照课题的要求,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报告开展情况,确保投入时间,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任务,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按期提交材料。

(五)复制比检测和答辩

教务处将在答辩前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复制比检测,对于论文复制比检测两次未通过的学生,不予组织毕业答辩,同时按照要求追究指导老师相应责任。

各学院要适时开展一次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并做好记录,认真组织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及时提交成绩并将相关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六)抽检

教务处将在教育部抽检工作启动前择机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抽检情况纳入各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对于在各类抽检中评审结论为“不合格”论文,将依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进行处理。

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的抽检工作安排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时间安排

202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时间节点要求,督促师生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加强过程监督,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的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各方面动员,使广大师生统一认识,明确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2.各学院要把好课题审核关,保证实现“一人一题”,重点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强化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

3.各学院应按照要求保管好毕业设计(论文)原文及相关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是指体现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的重要材料,如开题报告、评阅意见、答辩及成绩评定、图纸、程序等。

4.各学院要指定专人,按照教育部抽检系统和教育厅要求,负责文件命名、归类、存档、上传相关材料等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王萍(舜耕楼213室),电话:6668047(68047)。

附件: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

安徽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