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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疑点进一步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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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要求,复查结果已报学校。经学校研究,要求各学院针对复查出的不同疑点情况,做好进一步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1. 各学院要对疑点学生的档案信息重点核查,特别是录取信息中的照片与身份证及本人是否一致。
2. 新生档案袋中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学院列出清单,要求学生赴毕业中学逐项补齐清单中的各类材料。无法补齐的,由毕业中学出具附有该生照片的书面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
3. 新生档案未收到者,要求学生或委托其毕业学校查询邮寄单号进行追踪。遗失档案者,尽快联系毕业学校补办高中阶段档案。
4. 新生录取通知书遗失者,请学生携带经学院加盖公章的遗失情况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8室)核实录取信息。
上述工作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月
30日
。核查结果一式二份,加盖学院公章报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8室,联系人:吕祥勇 电话:68825)。
安徽理工大学
2016
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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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教务〔2016〕22号 关于对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疑点进一步核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