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安徽理工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体现我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一流本科人才,加快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进程,学校决定启动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授、专业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具体负责人。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4月20日前 |
下发文件,召开推进会,全面启动培养方案修订 |
教务处 |
5月15日前 |
开展学习、调研,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2024级新生第一学期需开课程清单 |
各学院 |
6月20日前 |
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论证报告及相应对标专业的培养方案 |
各学院 |
6月30日前 |
学校开展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会 |
教务处 |
7月20日前 |
根据学校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
各学院(部) |
8月20日前 |
培养方案印刷成册、发放 |
教务处 |
9月30日前 |
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教务处 |
10月30日前 |
根据定稿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大纲),并论证、完善 |
各学院(部) |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调研,充分研讨。各学院要认真征求师生建议,使培养方案修订的理念转变为师生的教学改革共识。同时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审核实行对标原则。对照国家标准,符合行(企)标要求。每个专业培养方案要以不低于本专业相应水平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专业培养方案作为标杆,参照不少于2个高校进行对比分析。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每个专业要深入学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意见,吃透把准文件精神,将培养目标确立、毕业要求制订、课程体系构建、课程模块设置、课程门类安排、学分学时分配、课程标准制定等作为一个整体工作统筹推进,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线路。
(三)明确分工,按时完成。各专业在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制定后,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讨论,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完善,方可上报教务处。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高质量推进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要对照培养方案,组织编制完成各类课程质量标准(教学大纲)。
四、材料报送
(一)提交2024级新生第一学期需开课程清单;
(二)各专业上报培养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不少于2000字的审核论证报告及相应对标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用于培养目标修订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材料;
(五)用于毕业要求修订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材料;
(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专业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表”。
请各学院(部)将材料(一)于2024年5月15日前、材料(二)至材料(六)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管理科(行政楼208室)。联系人:张莉君;联系电话:6631190(6119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